现实生活和工作中,一些人为了多拿一点现金,多领一点工资,会自愿放弃缴纳社保,而这样的做法是行不通了。为什么呢?
因为从2025年9月1日开始,一项重要的社保新规将会正式实施。
8月1日,最高法发布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二)》,明确规定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,任何“不缴社保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。
也就是说,你个人单方承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,这种是无效的,单位是必须要缴纳社保的。
因为缴纳社保本来就是法定的义务,是不能因为你自愿放弃或者说双方协商一致不缴纳,就可以不缴纳的。
有人说不是一直这样规定的吗?但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大量的人跟单位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保,9月1号以后有什么不同吗?
最大的不同就是明确了单位要赔偿的责任。
以前以前个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或者说跟单位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保,单位最多是承担补缴社保的责任,并没有要赔偿的规定。
9月1号以后就会有赔偿的规定了,单位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。
根据这个最新的司法解释,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,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,劳动者每工作一年的交支付一个月的工资。
这条规定就很厉害了,这就会让单位付出额外的成本,以后不仅要给员工补缴社保,而且还要给员工赔钱,赔偿n个月的工资,比如说这个员工在这个单位工作了10年,一直没有缴纳社保,那到时候员工在离职的时候就可以起诉单位,要求赔偿10个月的工资。
对于单位而言,到时候就不仅仅是要补缴社保的事情了,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,所以这就是得不偿失了。